這週以前,買方要下offer的時候,我還是鼓勵客戶寫一封buyer’s letter,因為在提出具體數字的條件下,有時候感性的故事傳達,仍有機會觸動賣方的心,有時候是自我推薦,有時候則是說說自己與房子的連結,或者,只是單純地表達誠意,做個自我介紹,畢竟房子住久了,相對比較感性的人,有時候還是會做出感性的選擇。
但是…,現在情況改變了。
根據加州地產局的最新規定,這些信可能會造成賣方偏見、選擇上過度感性,或是如果信件提起種族、性別、家庭概況等等,可能會造成歧視的問題。
現在賣家如果要避免種族歧視的風險,能選擇拒絕買家出offer時寫信喔!
可以在收offer之前就提出要求,
賣方經紀收到任何offer,一定要present給賣家,如果不想收到買方信件,賣方經紀可以在我們MLS 平台明白表示, “Per seller instruction,
buyer letters that accompany an offer will not be presented to seller. If a buyer letter can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
offer, the entire offer shall be returned to buyer or buyer’s agent.”
如果買方經紀沒看到又一同送出有信的offer,可能會整個offer被退回。
這裡有英文Quick-Guide—Buyer-Interest-Letters-Accompanying-Offers
我知道很多經紀人也有關注我的部落格,大家互相提醒一下囉!!
關於賣房子Maggie 怎麼幫你賣房(一) Maggie怎麼幫你賣房(二)
我的中文名字是簡明葳,大家都叫我Maggie,我有Realtor & Broker DRE#01973756 執照。是 National Board of Realtors、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Realtors、以及 Silicon Valley Association of Realtors的會員。若您有其他關於矽谷置產問題,或是買賣房屋的需求。請利用以下方式與我聯繫、預約看房或賣房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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